檢定分為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設備校準檢測,是對計量器具依法管理的兩種形式。無論強制檢定還是非強制檢定,校準檢測服務公司,都屬于法制檢定。
《計量法》第九條規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計量校準檢測中心,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1高計量標準,為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為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定》中指出涉及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四個方面用于執1法監督的工作計量器具為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統稱為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大家不難理解,這里筆者主要談談如何判斷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強制檢定收費后,合肥校準檢測,計量檢定機構不再收取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費。這就需要使用單位,尤其是計量檢定機構正確判斷檢定的計量器具是屬于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或校準。但是關于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和校準,當前確實有許多人員包括檢定機構在內的一些專業人員,沒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概念。
首先明確檢定和校準的異同
“檢定”定義是:“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而“校準”定義是:“在規定的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裝置所指示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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